唉。原來自己白白高興了一場,與hall沒緣嗎??

可是,朋友阿。。 你這個舉動也太衝動了吧?

唉。。 沒辦法啦。只能怪自己的性格,總是盡量忍耐,服從別人, 以便息事寧人。

對不起 Ms G., 我不是故意的!hall 的手續費,我會幫我的另一個朋友還!! 對你造成的不便,對不起!! 欠你一餐!!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amarth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